2019年07月10日訊: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街道)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114名,本次招聘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方式,由中標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戶籍(應聘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應聘人員具有冠縣行政轄區常駐戶口;(2)應聘人員的父母、或配偶有一方具有冠縣行政轄區常駐戶口;(3)應聘人員的父母、配偶有一方在冠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4)應聘人員或父母、配偶有一方在冠縣行政轄區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就業,并于本簡章發布前在冠縣行政轄區內繳納職工養老保險一年以上且現仍在冠縣行政轄區內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身體健康,有責任心,能吃苦,具有適應村莊、鄉鎮工作環境尤其是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崗位工作需要的基本素質;
(五)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考慮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工作性質,本次招聘女性占比控制在30%以下(工作分派中,具體到鄉鎮、街道,女性占比也控制在30%以下);
(六)全日制統招專科及以上學歷。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簡章發布之前未取得畢業證的人員、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崗位職責及招聘人數
(一)崗位職責:應聘人員按照每個管理區1人的原則,分派到轄區鄉鎮(街道)從事生態環境網格監管工作,主要承擔以下任務:
1.對本監管轄區(原則上為一個管理區)除行政執法以外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日常巡查、監督;
2.監督、巡查監管轄區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3.建立巡查臺賬,如實記錄日常巡查和監督工作;
4.協助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環境隱患排查和環境信訪糾紛處理;
5.監督已關閉取締“散亂污”企業(項目)、“土小”企業及其他非法污染源,嚴格防止其擅自恢復生產;
6.依據中共冠縣縣委辦公室、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生態環保責任的意見》(冠辦發〔2019〕45號)要求,督促本監管轄區村支部書記履行生態環保責任,協助鄉鎮(街道)加強對村支部書記的日常考核;
7.做好秸稈禁燒工作,針對巡查發現的砂石料未覆蓋、廢水直排、廢氣排放異常、黑臭水體、黑(無證)加油站、畜禽養殖污染等環境違法行為或線索,及時上報所在鄉鎮(街道)和縣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8.收集新上建設項目信息,及時上報所在鄉鎮(街道)和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9.落實重污染天氣期間有關應急減排措施;
10.配合各級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開展檢查、督查、督察工作;
11.注重日常宣傳,著力提升本監管轄區廣大群眾生態環保意識;
12.完成鄉鎮(街道)和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安排的階段性或臨時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務,并及時上報信息。
(二)招聘人數:具體招聘崗位和人數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3日(上午報名時間為8:00―12:00,下午報名時間為14:00―18:00)
2、報名地點:財局北100米路東冠縣沐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國人洗衣南鄰)
3、報名辦法:應聘考生打印并填寫《2019年冠縣招聘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報名登記表》,持1寸近期彩色同底版免冠自帶背膠照片4張和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相關材料主要有:(1)《冠縣招聘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報名登記表》;(2)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3)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4)《報考鄉鎮(街道)環保網格員誠信承諾書》;(5)《準考證》填寫個人信息;(6)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由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4、報名費用:筆試考務費按規定每人50元,報名時現場繳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時,報名者需到現場報名,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按照招聘條件,審核應聘人員報名信息,確保公平公正。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公告》及附件,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應聘資格。
(三)2019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點)在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面向現場提問和應變能力等解決問題為主),采用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比70%,面試占比30%。
筆試成績為100分,內容包括基礎知識、申論和專業知識三部分,分別占40分、40分、20分,計算綜合成績時,筆試成績按照70%比例進行折算。
負責面試人員由3―5名專家組成,面試成績為100分。計算綜合成績時,面試成績按照30%比例進行折算。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入圍的等待通知進入面試。
根據考試成績和招聘崗位,按1: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及體檢范圍人員,按照綜合成績錄取。錄取人員如有放棄招錄資格的,按成績順序依次遞補錄取。
考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在冠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
六、公示聘用及勞動關系、待遇
經考試、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冠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招聘崗位,由應聘人員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選工作崗位。
受聘人員與冠縣沐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冠縣沐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建立勞動關系。首次合同期限為三年,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受聘人員與縣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上崗協議,由本公司派遣到各鄉鎮(街道)工作。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半年,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受聘人員合同期內不服從管理、違反相關規定、不適應環保網格化管理的工作人員,由縣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將錄用人員退回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將與退回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用工單位根據受聘人員的工作崗位和工作表現,確定工資待遇,冠縣沐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發放工資,按企業標準繳納社會保險。工資、社會保險和其他費用每人每月共計3500元(暫定10%左右進行績效考核),由縣財政承擔。
咨詢電話:18864900125/18560596782(冠縣沐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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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沐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7月10日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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