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濰坊峽山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19年濰坊峽山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58人)》已于2019年7月23日發布,本次濰坊峽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8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需同時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對口(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對口)。專業是否相符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和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執行。
(五)具有教師資格要求的崗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合格證明,并于2019年8月20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具有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同等學歷、學位證明。
(七)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項目人員(須是峽山區生源或是在峽山區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優惠政策。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或已就業人員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或就業單位同意。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及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招聘;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9年濰坊峽山區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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