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泰安寧陽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19年泰安寧陽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35人)》已于2019年8月16日發布,本次泰安寧陽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5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崗位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細情況見附件1)。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地在泰安(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除外),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內(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三支一扶”計劃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員)應聘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服役期滿退役且取得學歷學位或退役復學取得學歷學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縣市區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市、縣(市、區)安置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含義務兵和士官)應聘的,設置專項招聘計劃,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優惠政策。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殘疾人,可應聘殘疾人定向招聘崗位。
在我縣鄉鎮連續任職滿2屆、實績突出、群眾公認、表現優秀的在職村黨組織書記,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學歷放寬到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全日制畢業生)以上。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9年泰安寧陽縣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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