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7日訊: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試行)》(青人社發〔2017〕3號)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關規定,2019年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屬市文化館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人。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
國畫輔導研究、樂器演奏輔導各1人。詳見《2019年青島市文化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愛崗敬業,品行良好;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應聘資格: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4、與應聘崗位所在單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招聘采用專業能力測試加面試的辦法,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監督指導下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對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程序如下:
(一)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qingdao.gov.cn/)或者青島旅游政務網(http://qdta.qingdao.gov.cn)下載并按要求填寫《應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連同個人簡歷發送到電子信箱(wljrsc@qd.shandong.cn),郵件主題注明“報名登記表(崗位:XXX,姓名:XXX)”,發送郵件后請電話確認,聯系電話:0532-85813037。報名時間自2019年8月19日至8月21日17時截止。市文化館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的應聘者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二)現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在青島旅游政務網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提交如下材料:《應聘報名登記表》原件;與《應聘報名登記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原件;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下同);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9屆畢業生可提交學校核發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職人員須提交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件和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視作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專業能力測試資格。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當場發放專業能力測試通知單。
(三)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采取現場繪畫或演奏的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與能力。專業能力測試采取百分制計分。
考生通過專業能力測試后,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經現場資格審查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于當天測試結束后向考生當場公布。
專業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在青島旅游政務網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協調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儀容儀表等。
面試采取百分制,面試成績于當天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青島旅游政務網另行通知。
(五)成績評定、考察和體檢
按照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計算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總成績及考察體檢有關事宜在青島旅游政務網公布。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一般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總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人員名單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青島旅游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備案、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聘用合同的簽訂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2019屆畢業生,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關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相關網站發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參加專業能力測試的應聘人員應根據報考崗位情況自行攜帶筆墨紙硯、演奏樂器。
附件: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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