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聊城莘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19年聊城莘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907人)》已于2019年8月21日發布,本次聊城莘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0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限莘縣戶籍的崗位,落戶時間截止簡章發布之日);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6.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莘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同意。2002年莘縣戶籍中師類畢業生可以應聘,但只能報考鄉鎮小學教師崗位。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9年聊城莘縣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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