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1日訊:根據工作需要,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為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分局招聘輔助工作人員2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面向全市范圍進行招聘,戶籍及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優先(應聘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應聘人員具有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行政轄區常駐戶口;②應聘人員的父母、配偶有一方具有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行政轄區常駐戶口;③應聘人員的父母、配偶有一方在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④應聘人員或父母、配偶有一方在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行政轄區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就業。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5、專科及以上學歷。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簡章發布之前未取得畢業證的人員、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23日―2019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東昌府區古城區西城墻路西城門北200米路東(聊城市陽光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3、報名費40元,報名時現場繳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時,報名者需到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招聘部門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確保審核公正、公平。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及附件,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需提交1寸近期彩色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和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材料主要有:
1.《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分局輔助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誠信承諾書》;3.學歷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4.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5.需提供的戶籍等證明材料:①應聘人員本人為江北旅游度假區行政轄區常駐戶口的,需提供本人的戶口本;②應聘人員父、母、配偶有一方具有江北旅游度假區行政轄區常駐戶口的,需提供父、母、配偶其中一方的戶口本,配偶還需提供結婚證;③應聘人員父、母、配偶有一方在江北旅游度假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需提供父、母、配偶一方在江北旅游度假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證明,由工作單位加蓋公章;④應聘人員或父、母、配偶有一方在江北旅游度假區行政轄區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就業,需提供本人或父、母、配偶一方在江北旅游度假區行政轄區內單位開具的就業證明。
(三)2019年8月27日―2019年8月28日在東昌府區古城區西城墻路西城門北200米東(聊城市陽光勞務派遣有限公司)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聊城市陽光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組織實施。面試人選按1:2的比例確定,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布,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符合面試條件的人員,按照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布的時間、地點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在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布。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體檢范圍。對同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果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
五、考察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以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的人選。招聘部門具體負責考察工作。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復檢只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應聘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替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受聘人員與聊城市陽光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合同,用工期限為一年;受聘人員與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分局簽訂上崗協議。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聘用期間,每月實發工資2600元,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過后繳納五險;由區財政承擔。
聯系電話:18866356663
附件:
聊城市生態環境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分局
2019年8月21日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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