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糧食作物種子價格,保護農民利益,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促進糧食等農業生產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關于加強糧食作物種子價格管理的緊急通知》(發改電字[2004]41號)要求,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對糧食作物種子價格實施干預措施,請各有關單位立即遵照執行。
一、價格干預的對象
對市政府確定的享受政府補貼的小麥、玉米糧食作物生產使用的種子進行價格干預。
二、價格干預方式
價格干預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凡在我市轄區內經營糧食作物種子的企業和個人,其小麥、玉米糧食作物種子的零售價格不得突破今年2月底的零售價格(主要品種價格見附表)水平。今后,提高價格應當向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報,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市、區縣價格和農業主管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種子市場供求、價格信息,引導經營者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受理和及時查處群眾的投訴舉報。要加大依法檢查、執法力度,對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哄抬價格、牟取暴利、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要嚴厲查處,并選擇典型價格違法案例予以公開曝光,確保種子價格基本穩定。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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