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梧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18年梧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535名)》已于2018年4月4日發布,本次梧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35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六)基本條件:
1.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8日至2000年4月8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員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或特殊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原則上,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4月8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務期限、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取得職稱、從業資格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辭退、基層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以2018年4月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八)定向公開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定向公開招聘對象為服務期滿(以各項目規定的服務期為準)且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我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城市街道(社區)黨建組織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服務基層項目證明》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通過定向公開招聘渠道獲聘的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3年內不允許調離;
(九)本次招聘專業設置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8年版)》;
(十)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18年梧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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