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唐山蘆臺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0年唐山蘆臺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57人)》已于2020年9月2日發布,本次唐山蘆臺經濟開發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唐山市蘆臺經濟開發區戶籍(含原為蘆臺經濟開發區戶籍),報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本區戶籍的,報考者可視為具有本區戶籍,部分崗位放寬到唐山市戶籍或不限戶籍,招聘崗位對戶籍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經區組織人事部門招聘的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在崗聘用制工作人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具體解釋見后面)不受戶籍限制。
戶籍(含婚姻關系)以報名首日前(含首日)取得為準。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和技能條件。
(1)年齡計算。年齡一般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4年9月6日至2002年9月6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經區組織人事部門招聘的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在崗聘用制工作人員和“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9年9月6日至2002年9月6日期間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
(2)畢業證書及專業。應聘人員學歷底限或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必須與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一致。《崗位信息表》專業要求為“具體專業名稱”的,須一字不差(設定的專業要求帶括號的,審核時含括號中的內容;設定的專業要求不帶括號的,只審核括號外內容);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審核。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需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其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崗位。留學人員畢業時間以學歷認證報告認定時間為準。
招聘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類專科、全日制普通類本科的,需具有學歷底限層次及以上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招聘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類的,需“非在職”取得的學歷;無全日制普通類要求的學歷是指:經有關部門審核確認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歷前置等不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視為不合格。報名和資格復審環節暫不需要提供報到證(派遣證),待考核環節由用人單位驗證核實。
6.招聘崗位條件中凡涉及學歷、資格證書及職稱的均須在2020年9月6日前已經取得。2020年的“高校畢業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畢業證的,需出具專科、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成績單,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還需提交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但因個人原因延期畢業的除外。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條件按《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
(二)部分崗位條件的說明
1.“高校畢業生”是指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國家統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類2018、2019、2020年畢業生(離校時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2.對要求具備教師資格的招聘崗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的要求,對“高校畢業生”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可暫不要求提供資格證書。對被聘用的“高校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未取得相應職業(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但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三)定向招聘對象
“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是指:服務于蘆臺經濟開發區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0年唐山蘆臺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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