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定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0年保定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993人)》已于2020年10月9日發布,本次保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93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招聘崗位名額及所需具體條件等詳見《保定市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任職資格、戶籍等,其中,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可下行使用;高校畢業生無任職資格也可應聘,但在聘用后規定時間內應取得相應任職資格,因個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5、《崗位信息表》中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無具體要求的,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計算年齡、工作經歷、戶籍、檔案關系等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30日。其中,在大學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僅限高校畢業生報名,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0年保定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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