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發展改革委:
根據近期市領導對我市高爾夫球場建設有關問題的批示精神,現就我市高爾夫球場建設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國辦發[200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通知》 (國辦發[2004]38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文件的通知》(京政辦發 [2004]28號)精神,堅決杜絕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進行違規審批和變相審批高爾夫球場建設項目,對違反規定擅自審批的有關責任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二、各區縣發展改革委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加大對對高爾夫球場建設的監管力度,對已建成的高爾夫球場嚴禁改擴建;對已責令停止建設的在建和擬建球場,堅決停止建設。如發現違規建設行為,應及時上報有關情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對違規項目進行處理,堅決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嚴格控制高爾夫球場對水資源的消耗和對環境的污染,督促并落實高爾夫球場配套環保設施建設,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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