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港保稅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招聘公告
2019年3月6日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天津港保稅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現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兼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法學或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專業,熟悉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書寫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年齡在30周歲至55周歲之間,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曾任審判員(勞動爭議審判庭或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優先);
(二)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從事勞動人事法律法規研究、教學者優先);
(三)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會或者企業法務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
(四)律師執業滿三年的(有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經驗者優先)。
二、工作要求
(一)接受仲裁委員會工作安排,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并及時制作仲裁文書。
(二)仲裁庭地點:空港區域、臨港區域
(三)接受保稅區仲裁委的紀律、廉政、工作管理制度約束。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申請表》(見附件一);
(2)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彩色掃描版);
(3)符合任職條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2.報名時間: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22日。
3.報名材料遞交地址:tjftz_ldzc@163.com
4.報名咨詢:022-84906203,呂曄。
(二)資格初審。
天津港保稅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查書面申請材料,確定符合條件的擬聘人員初審名單。
(三)組織培訓考核。
組織擬聘人員參加天津港保稅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的兼職仲裁員培訓與考核。
安排參加培訓的擬聘人員觀摩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審,觀摩人員試寫裁決書。
四、其他事項
通過培訓考核后依法聘任的兼職仲裁員,承辦保稅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爭議案件,按保稅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勞務費用標準,由保稅區管委會財政按件支付勞務費。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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