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為落實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14號)精神,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公共就業服務,現將落實疫情防控期間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加大對轄區內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重大工程(以下簡稱重點企業)的用工保障力度,開展用工需求摸查,將重點企業的用工需求信息及時在“就業超市”急聘公告專欄內發布(http://fuwu.rsj.beijing.gov.cn/jycy/jycs/index.html);有用工需求的重點企業,也可直接向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在“就業超市”急聘公告專欄中發布用工需求信息;各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重點企業提供了職業介紹服務的,需及時與重點企業溝通,建議重點企業將疫情防控期間的用工需求信息及時發布到“就業超市”急聘公告專欄。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在受理用工需求信息發布申請后1日內,完成信息真實性、合法性審核并及時發布。
二、依法取得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職業中介活動行政許可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疫情防控期間為在“就業超市”急聘公告專欄中發布用工需求信息的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且推薦成功上崗人數達到一定規模的,可在疫情結束后申請享受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三、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需以滿足重點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用工需求為前提。推薦成功上崗的人員不限用工形式,既可以是合同制用工,也可是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用工。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重點企業推薦成功上崗人數達到一定規模的,可以申請享受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人數為50人(含)以上的,補助2.4萬元;100人(含)以上的,補助4.5萬元;200人(含)以上的,補助9萬元。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多家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申請享受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時,推薦成功上崗人數可累加計算。
四、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后,開始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申請工作(具體申報時間見“就業超市”平臺通知)。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超市”平臺進行申請,填寫北京市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申請審批表(附件1),在疫情防控期間為重點企業推薦成功上崗人員的名冊、上崗時間、用工形式等相關基礎信息(附件2),并提交能認定被推薦人員為重點企業提供用工服務的相關證明材料。
經重點企業和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雙方認可,以下材料均可作為證明材料:
(一)重點企業(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支付勞動者薪酬的證明;
(二)重點企業(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務協議;
(三)重點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于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隨機抽取服務對象進行調查核實,對推薦成功上崗人員的就業情況和社會保險繳納情況進行比對,確定擬批準享受一次性補助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名單及補助金額,并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批復,將補助資金撥付至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賬號,經費從市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虛報、冒領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追回全部資金,并將機構失信記錄納入全國信息共享平臺,向社會公布。對在審批過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規定濫用職權給予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補貼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附件:1.北京市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申請審批表
2.北京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服務重點企業職業介紹推薦成功上崗人員名單
聯系人:孫良誼 王 蔚
電子郵箱:sunliangyi@rsj.beijing.gov.cn wang-wei@rsj.beijing.gov.cn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2月14日
附件:
2. 北京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服務重點企業職業介紹推薦成功上崗人員名單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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