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1年2月的社會保險待遇發放時間恰逢春節假期,為使廣大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人員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現將原2月15日和16日發放的各項養老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全部提前于2月10日發放到位。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社保中心特別提示:我們將通過您選擇的社會保險代發銀行將社保待遇發放到您的賬戶中,自2月10日起可以查詢到您的入賬信息。為配合好全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如您疫情期間不急用現金,建議避開高峰期領取,避免人員聚集。如您確需到銀行網點領取現金的,請配合好銀行工作人員要求,做好登記、測溫等工作,保持安全的社交距離,保護好自身安全。
2021年3月起各項社保待遇發放恢復原日期。
特此公告。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4日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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