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財文〔2012〕1549號
各區(qū)縣財政局、教委、民政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0〕41號)和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fā)展的通知》(財教〔2011〕405號)精神,完善我市教育資助體系,根據(jù)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11〕410號)要求,市財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學前教育資助管理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北京市學前教育資助管理辦法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來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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