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專技發〔2013〕301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市衛生局直屬各單位,其他有關單位:
為加強北京市衛生管理人才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掌握現代管理理論的衛生管理隊伍,提高衛生管理工作水平,促進首都衛生事業發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衛生局在總結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評價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北京市衛生系統實際,修訂了《北京市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與評審試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關于印發<北京市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與評審暫行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0〕80號)即行廢止。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衛生局
2013年12月18日
北京市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與評審試行辦法
為加強北京市衛生管理人才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掌握現代管理理論的衛生管理隊伍,提高衛生管理工作水平,促進首都衛生事業發展,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人員職務試行條例》,結合北京市衛生系統實際,制定本試行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崗位工作且從事衛生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員。衛生管理研究包括22個研究方向,詳見附件。
二、級別設置及取得方式
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分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等四個級別,即: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
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在規定的結構比例限額內,按照德才兼備、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單位推薦委員會等額推薦參加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須參加相應的初、中級專業考試,考試合格者還須經北京市統一組織的評審,通過者頒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制的北京市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副研究員、研究員:須參加北京市統一組織的考試、答辯與評審,通過者頒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制的北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三、崗位設置及聘用
衛生管理研究專業中、高級崗位的設置,以上級人事、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本單位管理崗位總量為基數,其結構比例原則上不高于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的結構比例,并由上級人事、衛生行政部門具體核定,不占用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職數。
用人單位可根據衛生管理研究專業崗位設置情況,對取得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進行聘用。由專業技術崗位流動到管理崗位的具有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所在單位根據衛生管理研究專業崗位的要求和有關規定對本人進行考核后,在崗位職數內直接聘用與原職稱級別相同的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較好地履行現職務崗位職責。
2、在衛生管理崗位上工作并有明確的衛生管理研究方向。(以本文規定的22項衛生管理研究方向為準)
3、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年度考核合格。
4、取得規定的繼續教育學分(學時)。
5、取得相應的外語和計算機合格證書(初級除外)。
6、取得相應級別的衛生管理專業考試合格證書(有效期3年)。
(二)申報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任職資格人員,按照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執行。
(三)申報副研究員任職資格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后人員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站前;
2、取得博士學位,擔任助理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務2年以上;
3、取得碩士學位,擔任助理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務4年以上;
4、大學本科畢業,擔任助理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務5年以上;
5、專科、大學普通班畢業,擔任助理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務7年以上,期間作為第一作者在專業核心期刊發表3篇以上衛生管理專業學術論文或調研報告;
6、擔任助理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務期間,在社會科學類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省、部級二等獎以上(主要完成人);
7、擔任助理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務3年以上,在社會科學類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省、部級三等獎以上(主要完成人)。
(四)申報研究員任職資格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擔任副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副高級技術職務5年以上;
2、擔任副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副高級技術職務期間,在社會科學類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省、部級二等獎以上(主要完成人);
3、擔任副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副高級技術職務3年以上,在社會科學類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省、部級三等獎以上(主要完成人);
4、專科或大學普通班畢業,擔任副研究員或受聘相關專業副高級技術職務7年以上,期間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3篇以上衛生管理專業學術論文或調研報告。
(五)具有其他相關專業任職資格的人員,因工作需要聘用在衛生管理工作崗位上,經單位考核符合衛生管理研究專業崗位要求的,在崗位職數內可直接聘任相應級別的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并可按相關條件直接申報晉升高一級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職務,從事衛生管理研究工作前后的履職年限可連續計算。
五、評審標準
(一)研究實習員
l、基本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本專業國內現狀和發展趨勢;
2、初步掌握必要的專業資料和進行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夠承擔部分研究性專題,輔助高、中級研究人員完成研究任務,至少整理或寫出1篇研究報告、專業學術資料或論文。
(二)助理研究員
1、較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相應專業、學科的理論和技術,了解國內外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發展趨勢,并對本專業領域內的疑難問題有研究能力;
2、有一定的衛生管理研究能力,能解決本專業研究問題和對本專業業務工作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3、具有指導本專業下一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
4、掌握科研選題、課題設計及研究方法;能結合工作實際提出課題,開展科研工作,并進行課題總結;
5、論文要求:擔任相關專業初級技術職務期間,在專業刊物上發表衛生管理專業學術論文或調研報告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專業刊物上發表衛生管理專業學術論文或調研報告2篇以上(第二作者)。
(三)副研究員
1、具有深厚的衛生管理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及時掌握國內外衛生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并對本專業領域內的疑難問題有研究能力;
2、有較豐富的衛生管理研究經驗,能解決本專業較復雜疑難問題,對本專業業務工作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3、具有指導和帶教本專業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能對本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業務指導或協助指導研究生的經歷;
4、掌握科研選題、課題設計及研究方法;能結合工作實際提出課題,開展科研工作,并進行課題總結;
5、積極參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相關研究,研究成果或建議,被區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等有關部門采納,或對本單位深化醫改起到積極作用;
6、論文要求:在擔任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務期間,在專業刊物上發表衛生管理專業學術論文或調研報告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研究員
1、具有深厚的衛生管理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系統掌握相關學科知識,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及時跟蹤并掌握國內外本專業的新理論、新技術,在本專業領域內有獨創的見解,是本專業的學術帶頭人;
2、有豐富的衛生管理研究經驗,能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問題,對本專業業務工作有較高的組織管理能力;
3、選定具有重要學術意義或有創新性研究課題,將最新科學技術應用于專業實踐或轉化科研成果效益顯著,業績顯著,取得重大(要)價值的技術或研究成果;
4、學術造詣較高,有組織、指導本專業全面業務工作和培養專門人才的能力;
5、積極參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相關研究,研究成果或建議,被市級及以上衛生行政等部門采納,或對本單位深化改革、促進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6、論文要求:在擔任相關專業副高級技術職務期間,在專業刊物上發表衛生管理專業學術論文或調研報告3篇以上(第一作者)。
六、其他要求
(一)關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人員申報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申報程序按《北京市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試與評審暫行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3〕25號)執行。
(二)根據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需要,如需對衛生管理研究方向調整,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根據實際情況共同研究確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部門吊銷其相應資格,并收回相應任職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申報任職資格考試或評審:
1、偽造學歷或專業工作資歷證明;
2、經查實有抄襲、剽竊他人論文(調研報告)、科研成果;
3、國家和本市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各單位應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對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單位有關人員的責任。
來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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