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742.3億元,同比增長28.4%,兩年平均增速為1.1%。其中,限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網上零售額為1498.2億元,同比增長32.2%,兩年平均增長24.8%。
從消費形態看,商品零售4390.8億元,同比增長25.9%,兩年平均增長1.8%;餐飲收入351.5億元,同比增長71.8%,兩年平均下降7.1%。
在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類值中,增速較高的有:金銀珠寶類商品實現零售額104.6億元,同比增長85.1%;服裝鞋帽針紡織品類商品實現零售額189.7億元,同比增長66.3%;飲料類商品實現零售額72.3億元,同比增長53.5%;汽車類商品實現零售額538.9億元,同比增長51%;通訊器材類商品實現零售額632.4億元,同比增長44.8%,合計上拉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4.2個百分點。
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累計增速
單位: %
附注:
一、統計范圍
北京市地域內有消費品零售業務活動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活動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二、采集渠道
按照《批發和零售業統計報表制度》、《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要求:
①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1]通過聯網直報系統上報統計數據;②限額以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通過抽樣調查獲取數據,進而推算總體。
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企業(單位、個體戶)通過交易直接售給個人、社會集團用于非生產、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其中:限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網上零售額:指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通過互聯網取得訂單并直接售給個人、社會集團用于非生產、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四、相關說明
兩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應同期數為基期,采用幾何平均的方法計算的增速。
[1]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限額標準:①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②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③住宿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④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
來源:北京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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