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興政發〔2012〕14號
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委、辦、局(公司)、中心,各街道辦事處:
現將《大興區關于進一步支持產業優化升級加強業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大興區關于進一步支持產業優化升級加強業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工商局關于進一步支持產業優化升級加強業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工作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11〕62號)文件精神,加快我區招商引資進程,推動產業升級,提升入區企業及項目質量,對科技創業園、專業型產業園及科技孵化器(以下簡稱“創業園”)的生產、經營性用房提出以下意見:
一、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場所應具備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
二、凡經區級以上政府(含區級)和相關部門組織認定的創業園(附件1),允許注冊大興區鼓勵發展的現代生產性服務型企業,引入的企業需由區產促局出具產業認定意見。
三、允許部分經營性創業園在確定區域設立創業型企業集中辦公區(附件2),設立標準按照《大興區規范招商引資企業集中辦公區設立標準的意見》(京興政發〔2011〕10號)文件執行。集中辦公區提供公共秘書、公共會議室、公共辦公和實驗設備等服務設施,入駐企業需提交區科委出具的證明文件,內容包括企業背景情況、采用集中辦公方式的原因、經營業務是否符合大興區產業定位等。
四、凡入駐租用創業園內房屋從事經營性活動的各類經營性實體必須在區工商分局注冊,并在區稅務及統計部門登記。房屋所有者需及時將租戶信息報區住建委備案。
五、區政府責成區科委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對經營性創業園及企業集中辦公區實行年度認定。
六、鼓勵并支持各園區發展經營性創業園項目。
七、凡經區級以上政府(含區級)和相關部門組織認定的創業園及集中辦公區,均按此文辦理。
附件:1.大興區政府認定的經營性科技創業園(2012年度)
2.大興區政府認定的科技創業型企業集中辦公區(2012年度)
來源:首都之窗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大京事】,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相應關鍵詞】即可獲取北京社保醫保|公積金|居住證|小車搖號|公租房|政府補貼|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等指南信息。

.jpg)
全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