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辦字〔2013〕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縣屬機構:
《關于“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密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2月22日
關于“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第十二屆五次全會精神,根據《密云縣進一步推進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密政發〔2012〕37號)、《2013年縣委、縣政府折子工程》和《密云縣2013年為人民群眾擬辦的重要實事》有關工作要求,為全面建設“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進一步優化發展投資環境、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建設服務型政府、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由縣便民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具體負責“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監督、服務工作。縣社會辦、縣監察局會同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監督和檢查驗收工作。各鎮(街)及各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密云縣進一步推進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明確職責,層層落實,責任到人,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工作目標
在全市率先建成覆蓋縣、鎮(街)、村(居)“上下聯動、層級清晰、覆蓋城鄉、服務高效”的“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打造北京一流的便民服務環境。
縣政務服務中心實行“分廳制”有序化服務模式。整合現有審批服務資源,以“對外弱化部門概念、對內強化并聯運作”的整體型工作模式,實現“分廳制”服務。
鎮(街)便民服務中心實行“一門式”常態化服務模式。將鎮(街)與群眾關系密切的審批服務事項進駐中心,以“窗口服務、集中辦公、公開辦事、規范操作”的工作模式,實現“一門式”服務。
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實行“零距離”人性化服務模式。整合村(居)服務功能,為群眾提供“零距離”人性化代辦服務,逐步實現便民服務全覆蓋和均等化。
三、工作步驟
按照《密云縣2013年為人民群眾擬辦的重要實事》要求,“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將于2013年9月30日前全面建成。
(一)前期籌備階段(2013年1月至2月底)
召開全縣動員部署會,各部門按照工作職責和要求,成立本部門推進建設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和具體負責人。
(二)推進建成階段(2013年3月至9月底)
各部門按照“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建設要求,有序開展推進建設工作。縣政務服務中心會同縣監察局,分4個督導組,分別對新建的18個鎮(街)便民服務中心及下轄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建設進行指導、監督。
縣政務服務中心“分廳制”建設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建的18個鎮(街)便民服務中心及下轄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建設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3年10月)
縣政府督查室、縣社會辦、縣監察局、縣政務服務中心對各部門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情況和新建的18個鎮(街)便民服務中心及下轄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進行檢查驗收。
四、工作內容
(一)建設標準
1.縣政務服務中心標準:一是事項進駐到位。各職能部門審批服務事項按照“應盡必進、充分授權”原則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是“分廳制”硬件設施到位。縣政務服務中心按照《密云縣政務服務中心功能布局方案》,完成改擴建工作,確保窗口設置方便服務對象辦事、方便工作人員辦公。三是“分廳制”管理服務到位。以硬件建設為基礎,按照審批服務功能性和關聯性,分領域整合審批服務事項,實現“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一個窗口收費”運行模式。
2.鎮(街)便民服務中心標準:全縣鎮(街)便民服務中心統一硬件建設標準,統一進駐事項,統一工作職責,統一工作流程。
一是健全工作機構,配備工作人員。按照“一專多能”原則選派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同志到中心工作。上崗前,縣政務服務中心和鎮(街)要對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
二是強化事項進駐,規范工作流程。確保本鎮(街)便民服務事項進駐到位,按照“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工作流程,即辦事項現場辦結,承辦事項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三是完善服務設施,強化硬件保障。鎮(街)便民服務中心設計方案需按照全縣統一標準,經縣便民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實施。鎮(街)便民服務中心大廳面積原則上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和服務設施,同時做到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上墻。
四是建立電子監察系統,并與縣政務服務中心電子監察系統實現對接,形成對鎮(街)便民服務中心全方位監督。
3.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標準:按照“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工作流程,明確村(居)便民服務代辦事項、代辦人員(原則上以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社區工作者為主)、代辦職責,建立代辦臺賬,強化代辦工作責任意識和保密意識。
(二)工作職責
1.縣政務服務中心作為縣便民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協調縣各職能部門,加強審批服務事項的進駐,做好“分廳制”管理;指導、監督鎮(街)便民服務中心及下轄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建設。
2.各職能部門要依據《密云縣進一步推進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按照“應進必進、充分授權”的原則,加強事項進駐,配合縣政務服務中心做好“分廳制”服務。未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各職能部門服務大廳,通過電子政務等手段與縣政務服務中心有效對接,納入“三級聯動”便民服務體系。
3.各鎮(街)要按照全縣統一標準建設便民服務中心及下轄村(居)便民服務代辦點,分別參照東邵渠鎮、鼓樓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模式,明確工作進度,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監督指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縣政府督查室、縣社會辦、縣監察局、縣政務服務中心,要按照《密云縣進一步推進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對18個鎮(街)推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做好檢查驗收。各鎮街要全面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推進工作順利開展。
(二)建立督辦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便民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推進工作會議,通報各鎮(街)推進建設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推進進度和工作成效。
(三)提高信息質量,確保宣傳報道到位。各鎮(街)要及時發現、總結推進建設工作中的先進經驗,不斷強化宣傳報道力度,切實提高信息報送質量,確保各鎮(街)上報信息和縣相關部門宣傳報道內容的統一性。
來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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