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醫發〔2013〕224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定點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范圍管理,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用藥,經研究決定,對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規范。現印發《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院制劑報銷范圍變更內容(八)》,請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定點醫療機構遵照執行,并做好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維護工作。
本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18日
來源:首都之窗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大京事】,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相應關鍵詞】即可獲取北京社保醫保|公積金|居住證|小車搖號|公租房|政府補貼|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等指南信息。

.jpg)
全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