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法[2013]19號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社會管理和服務,解決承租家庭實際問題,努力創建和諧宜居的居住社區,根據國家及本市教育、醫療、養老等規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公共租賃住房社會管理和服務堅持居住屬地管理為主,各部門協同配合的原則,建立各級人民政府、各政府職能部門和各單位間有效合作機制,為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外地戶籍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仍按本市現行的流動人口相關規定管理。
二、市發展改革委、市社會辦、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衛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加強對區縣相關部門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各項社會管理和社會公共服務落實到位。
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區縣人民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將本市承租家庭納入屬地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體系,享受與屬地戶籍居民均等的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公共衛生、基本醫療、義務教育等社會公共服務。
公共租賃住房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積極指導社區建設,組織開展社區公共服務、發展志愿服務、推進便民利民服務。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本市相關規定建設小區各類配套用房。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及運營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配合屬地管理機構開展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共同維護社區安全穩定,營造和諧的社區居住環境。
三、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區縣人民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每年按轄區內已搖號入住的公共租賃住房套數配備社會管理和服務所需的機構、人員,安排管理經費。
四、公共租賃住房小區規劃建設的幼兒園、學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區養老助殘服務設施、社區辦公和服務用房、文化活動場地和商業用房等社區配套用房,由相關管理部門按照規定接收管理。
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與屬地相關管理部門溝通,確保居民入住后,社區居民委員會、警務室、社區服務站、社區養老助殘服務設施等同步投入使用,面向本區域內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提供服務。
五、公共租賃住房社區首次辦理入住手續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依法開展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的組建工作,完善社區服務站建設,開展社區自我管理和服務。
六、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承租家庭成員基本戶籍情況進行信息采集登記,定期向屬地公安機關提供實有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記的數據,并配合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公安、綜治、流管、司法、信訪、應急等部門共同做好社區安全服務和本市居民人戶分離及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維護好社區治安和城市秩序。
七、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中的本市失業人員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和其他規定材料,到承租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各項促進就業政策。
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應主動為承租家庭中的本市登記失業人員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培訓信息推薦等公共就業服務,積極開展就業援助服務,促進其盡快實現就業。
社區配套商業服務項目和社區各類服務機構招聘人員時,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應與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配合,優先推薦承租家庭中符合條件的本市登記失業人員。
八、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為本市城市低保對象的,可在承租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下,在社區內參加治安值班、打掃公共衛生、照顧孤老殘幼等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勞動時間記錄到北京市城市低保對象參加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時間內。
九、公共租賃住房應按規劃要求建設配套教育設施,滿足承租家庭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入園需求。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在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按規定就近登記入學,其家長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戶口簿等有關證明材料,辦理入學手續。
十、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所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以方便居民為宗旨,為社區居民提供疾病預防、醫療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及康復服務。
十一、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積極配合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公共租賃住房社區內引入養老、扶貧、助殘、社區服務等方面的專業社工機構,提供專業化的社工服務。
鼓勵公共租賃住房房屋產權單位將自有配套用房無償或廉價提供給社區服務機構使用。
十二、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應合理利用配套資源,與項目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配合,共同制定社區活動計劃,廣泛開展展覽、文體、公益、敬老、聯誼等社區活動,豐富社區居民業余文化生活。
十三、本意見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衛生局
北京市監察局
2013年11月21日
來源:首都之窗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大京事】,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相應關鍵詞】即可獲取北京社保醫保|公積金|居住證|小車搖號|公租房|政府補貼|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等指南信息。

.jpg)
全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