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環發〔2014〕83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密云水庫、懷柔水庫環境保護工作,根據《北京市密云水庫懷柔水庫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十)項關于禁止“未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船只下水”的規定,我局將對在密云水庫、懷柔水庫從事水上執法、防洪搶險等工作船只核發下水許可證。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船只下水許可證許可條件
1.在密云水庫、懷柔水庫從事水上執法、水質監測、水環境保護、漁政管理、治安保衛和防洪搶險等必須的工作船只。
2.申請的船只尾氣排放應滿足北京市《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械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DB11/184-2013)要求。所在區縣環保局要按照上述標準對船只尾氣排放進行審查,出具審查意見。
3.發動機內置于船艙的船只應設有油水收集系統。
二、船只下水許可證辦理所需材料
1.需提交《密云水庫懷柔水庫船只下水許可證申請表》(見附件,可在我局政務網站http://www.bjepb.gov.cn/“網上辦事”自行下載)。
2.現有船只使用說明書復印件(1份)。
3.船只編號和船只正、側面彩色照片各1張,照片尺寸:17.812.7cm(7寸)。
三、申請方式
可在我局政務網站(http://www.bjepb.gov.cn/)“網上辦事”中“行政許可”進行網上申報,也可將申請材料送至我局服務窗口(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14號)進行申報。
四、審批時限
1.我局在決定受理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2.對準許下水的船只,核發“船只下水許可證”,實行1船1證,有效期限為5年。在有效期滿前2個月,船只使用單位須向我局重新申請核發新的許可證。
五、有關要求
1.對現有船只申請辦理“船只下水許可證”,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申報,以后船只更新可以隨時申請。申請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所需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準許下水的船只,禁止在水面內載客旅游及其他水上體育、娛樂活動;禁止向水體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水環境的行為。
3.“船只下水許可證”需隨船攜帶,以備查驗。
4.對未經我局批準的船只下水或者將批準下水的船只改變用途的,將按照《北京市密云水庫懷柔水庫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由環境保護部門沒收船只,或者處以5000元至5萬元罰款。
六、相關事項
我局于1996年1月18日印發的《關于密云懷柔水庫工作用機動船只許可證管理規定》(京環保水字〔1996〕014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9月11日
來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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