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1號
為了扎實推進國家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切實減輕納稅人和基層負擔,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現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一稅兩費”)委托代征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于通過網上申報方式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申報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依法應繳納或解繳的“一稅兩費”,采取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委托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代征方式征收。
二、申報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照規定期限通過市國稅局網上申報系統,填報《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費)申報表》(見附件1)申報“一稅兩費”。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一并填報此表相關項目。
三、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使用市地稅局《電子繳庫專用繳款書》繳納或解繳“一稅兩費”;或采用實時繳款方式繳納或解繳“一稅兩費”。
四、如遇市國稅局網上申報系統發生故障造成無法代征“一稅兩費”的情況,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通過市地稅局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或到市地稅局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上門申報。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014年11月28日
來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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