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辦發〔2014〕22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區老齡委辦公室擬定的《西城區老年人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辦法》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西城區老年人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辦法
區老齡委辦公室
為認真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老年人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30號)精神,進一步完善西城區老年社會保障體系,促進老年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提高老年人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現就西城區老年人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工作提出以下辦法。
一、指導原則
加強老年人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工作,要堅持從老年人的需求出發,解決老年人的實際困難;堅持可持續發展,使老年人保障和優待水平與西城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公共資金投入上發揮主導作用,同時注重引導社會力量承擔老年人優待的義務;在優待對象上,分年齡、分層次優先考慮和保障特殊老年人群的需求;堅持社會福利適度普惠原則,既要照顧特殊的、困難的老年人群,也要考慮大多數老年人的需求。
二、社會保障內容
本區戶籍老年人根據不同條件和要求享受以下相應的保障內容:
(一)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對本區戶籍90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月發給100元的高齡津貼,對本區戶籍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月發給200元的高齡津貼。
(二)建立居家養老(助殘)服務制度。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市殘聯關于北京市市民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九養”)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104號)有關規定,建立居家養老(助殘)服務制度,向本市戶籍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月發放100元養老(助殘)券(卡)。
(三)開展為有就餐服務需求的“三無”老人提供免費早、午、晚餐服務。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天提供免費早、午、晚餐服務。
(四)建立90周歲及以上無社會養老保障老年人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制度。對全區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90周歲及以上無社會養老保障老年人進行補助,金額為每一位老年人每一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的金額。
(五)建立重大節日慰問制度。元旦、春節、重陽節慰問西城區戶籍9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節100元,全年共計300元;百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節200元,全年共計600元。
(六)開展三項為老服務。根據《西城區民政局關于對“洗浴、代換煤氣、上門理發”三項為老服務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的通知》(西民發〔2013〕13號),為無洗澡條件的60-79歲的低保、低收入老人提供免費洗澡服務;為有需求的60-79歲的低保、低收入老人提供免費代換液化氣罐服務;為有需求的、行動不便的60-79歲的低保、低收入的空巢老年人提供免費上門理發服務。
(七)提供健康體檢服務。區衛生服務部門每年為無社會養老保障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費體檢,每兩年為60周歲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進行一次免費體檢,在兩項服務中每位老人每年只能享受一項。為本區戶籍60-64周歲有需求的老年人,每年每人提供一次半價優惠體檢。
三、社會優待內容
本區戶籍老年人和常住外埠老年人(含港澳臺和歸國華僑),持《北京市老年人優待卡》或《北京市老年人優待證》可享受以下相應的優待內容:
(一)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申請辦理老年人優待卡,免費乘坐市域內地面公交車。
(二)區政府投資主辦或控股的公園、風景名勝等旅游景區對65周歲及以上持優待卡的老年人免收門票費(大型活動期間除外)。60至64周歲老年人以優惠價購買市屬公園通用年票,每張50元。提倡社會組織投資主辦或控股的公園、風景名勝等旅游景區對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給予適當優惠。實施免費或優惠的區屬公園要在明顯位置對免費或優惠的項目進行標示。
(三)區財政投資(支持)的各類博物館(院)、美術科技和紀念場館、烈士紀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圖書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向老年人免費開放;公共圖書館全部圖書實行免費借閱。提倡民辦文化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實施免費或優惠的區內文化設施要在明顯位置對免費或優惠的項目進行標示。
(四)區財政支持的公共體育場館為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提倡非財政支持的公益性體育設施為老年文體團隊活動優先提供場地。提供各種優惠的區屬公共場館要在明顯位置對優惠內容、項目進行標示。
(五)區、街、社區文化館(站、宮、活動中心、室)對老年人免費開放。區、街電影公益放映機構每月為駐區老年人免費放映一場電影。
(六)區、街、社區服務中心和老年活動中心(站、室)、老年大學等老年活動場所對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
(七)大、中型醫療機構對老年人就醫提供“六優先”(掛號、就診、化驗、檢查、交費、取藥)服務。各醫療機構應對相關優惠項目在明顯位置進行標示。
(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實行“三優先”(就診、出診、建立家庭病床)服務。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免費建立健康檔案,對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難補助的老年人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費。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對所有優惠措施進行標示。
(九)區屬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其他社會法律服務機構,應優先為老年人提供減免費法律咨詢。
(十)區、街老年心理關愛服務中心(站)免費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詢服務。
四、其他事項
(一)本辦法貫徹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西城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實施辦法自2015年1月26日起實施。《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辦法的通知》(西政辦發﹝2008﹞12號)同時廢止。
(三)關于老年人的其他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內容,將根據西城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另行研究制定。
來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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