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政辦發〔2011〕11號
各鎮人民政府,地區和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區教委研究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已經2011年4月11日第12次區委常委(擴大)會議和2011年4月6日第5次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順義區“十二五”時期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全面實施“科教興區”和“人才強區”戰略,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教師隊伍,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人才強教,全面提高干部教師整體素質和專業化水平,培養和匯聚一批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學科帶頭人、知名校長以及具有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骨干教師,構建教育人才高地,為教育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思路。
堅持以干部教師發展為本,以高尚師德建設為核心,以提升干部教師專業素養為重點,按照面向全員、突出骨干、重視青年,統籌協調、傾斜農村、促進均衡的工作策略,堅持科學規劃,深化改革,創新機制,改善管理,促進均衡,提高質量,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教育人才成長、發展的良好環境,充分調動干部教師工作積極性,為我區教育科學可持續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三)目標任務。
1.總體目標。
建設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數量適當、結構優化、富有活力”的專業化干部教師隊伍。到2015年,干部教師隊伍數量、素質和結構基本適應區域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需要;城鄉干部教師隊伍欠均衡狀況明顯改變;骨干教師隊伍進一步壯大并充分發揮作用,教育人才優勢逐步轉化為教育質量優勢;建立開放、多元、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機制。
2.工作任務。
教師學歷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15年,100%幼兒專任教師取得本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70%小學專任教師取得本科學歷;15%中學專任教師取得研究生學歷或教育碩士學位。
骨干教師數量進一步增加。到2015年,培養30名北京市特級教師、40名北京市學科帶頭人和150名北京市骨干教師。
骨干校長隊伍進一步擴大。到2015年,30名校長成為骨干校長,其中有10名成為全市知名校長。
職業學校教師素質進一步提升。到2015年,培養出50名具有較高專業技術水平的骨干教師和專業(學科)帶頭人;專任教師30%以上達到研究生學歷;中等和高等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中雙師型教師比例分別達到60%和80%以上;60%以上的實習指導教師具有高級工水平,10%以上具備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
二、工作措施
(一)以創新管理機制為抓手,激發教師隊伍的生機與活力。
1.進一步完善編制管理。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布局調整,在適應教育事業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的前提下核定全區各教育單位教師編制。按照班數、學生數等情況合理確定各學校教職工人員編制。適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需求,積極推進“小班化”教育的發展。
2.建立開放、多元、競爭、有序的教師資源配置機制。引進、培養、挖掘相結合,加大高水平教師的引進力度,不斷充實教師隊伍。提高新任教師準入標準,原則上新任幼兒教師學歷要在專科及以上,小學教師要在本科及以上,中學教師要在碩士及以上,職業學校教師應具有“雙證書”。根據實際需求,合力招聘、引進教師。未來3年,每年招聘200名左右幼兒教師,確保學前教育發展的需要。改革新教師錄用方式,堅持“資格準入、凡進必考,擇優錄用”,吸引具有教師資格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及研究生進入教師隊伍。建立高級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每年引進10名左右特級教師、名優校長等高層次人才,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堅持引才與引智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多渠道、多模式解決部分學科教師緊缺問題。加強對教育人才交流的引導。積極推動干部教師在教育聯盟、組團以及其他城鄉、校際、區域之間交流。完善優質師資共享機制,采取“3+1模式”,每年選派區級以上骨干教師到邊遠地區農村學校交流。引導未聘教師轉崗就業,逐步推動未聘教師進入人才市場,跨行業流動或自謀職業。
3.完善干部教師管理考核評價機制。完善校長(園長)的選聘制度和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任內過程考核。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培養、使用、考核、獎勵一體化機制,積極探索校長職級制。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上崗、嚴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則,實行教職工聘用制。完善由師德、知識、能力、業績等要素構成的干部教師評價指標體系。改革評價方法,在干部教師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邀請學生、家長及社區代表參與對教師的評價。把干部教師的考核評價結果作為教師職務評聘、崗位聘任、評優表彰、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以打破教師職務終身制為重點,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制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辦法,允許各學校在核定的教師職務結構比例與崗位職數內,按崗申報、擇優推薦、擇優聘任,可以低職高聘,也可以高職低聘。
4.完善教師分配激勵與生活保障機制。各學校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可以制定與聘用(聘任)制度相適應的績效工資校內分配辦法,將教職工的績效工資與其崗位類型、崗位職責、工作量和工作績效掛鉤,切實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建立重能力、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激勵機制。校內分配要向教學第一線教師傾斜。關心干部教師身體健康,定期為干部教師免費體檢。
(二)以敬業愛生為重點,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1.健全師德激勵機制,進一步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深入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緊密圍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目標要求,以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為重點,持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師德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廣大教師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全面提高師德素養,做人民滿意的教師。廣泛宣傳師德楷模、師德標兵以及長期在農村任教并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將他們的事跡集結成書,發揮模范教師的榜樣作用,營造師德師風建設的良好氛圍。每兩年舉辦一次教師師德論壇。
2.完善對教師職業行為約束與激勵機制。教師要做到“四要”、“十不準”。“四要”,即要把教師職業作為事業去追求;要把育人作為自己工作的重點去做好;要對所教的每一名學生有基本了解,能進行平等的交談;要善于讓每一名學生接納自己,取得學生的信任。“十不準”,即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有侮辱、歧視學生的言行;不準進行“有償家教”活動;不準擅自向學生推銷各種報刊、教輔資料或其他商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不準向學生或家長索要接受禮品或錢物;不準在校內工作期間吸煙、飲酒、打牌;不準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參與賭博活動;不準私自參與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性辦學活動;不準以任何理由私自誤崗、脫崗、離崗,嚴禁將手機和與教學無關的物品帶入課堂;不準在校內不修邊幅,穿戴與教師身份不符的服飾。
要以“四要”、“十不準”為起點,大力倡導“敬業愛生、樂學善教、平等合作、廉潔奉獻”的教師基本道德規范,調動教師自我發展的積極性,引導教師樹立良好的師德形象。建立學生、家長和社會參與的監督體系,區教委和各學校要設立“師德師風舉報電話”,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一票否決制”,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工作業績考核、職務評聘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將師德建設作為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
3.營造促進教師道德成長的學校文化環境。各學校要以文明學校、特色學校建設為抓手,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構建現代學校特色文化,以良好的學校文化環境助長教師的職業道德行為。關心教師心理健康,實施“人本管理”,彰顯人文關懷。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師德教育活動,建設良好的校風、教風,促進形成良好的師德、師風。每年評選優秀師德群體20個,榮獲優秀師德群體的學校在先進學校評選中予以優先考慮。
4.加強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增強廉潔從政、廉潔從教意識,進一步完善教育管理制度,規范從政、從教行為,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建設一支廉潔、務實、高效的教育工作隊伍,樹立良好的教育行風,切實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
(三)以能力建設為核心,實施干部教師專業素質提升工程。
1.探索有效培訓方式,進一步提高全員培訓質量。按照“立足區情,聚焦課改,廣聚資源、形式多樣、提高質量”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培訓需求的調研,積極探索符合我區干部教師專業發展實際的培訓方式方法。繼續聯合高校,吸納市內外優質資源,建立一支以專職教師為主導,以兼職教師為主體,專兼結合的培訓者隊伍。采取分層培訓、專題研修、以校組班、網絡同步研修、參與式教學等多種方式,每年完成對每位教師72學時的全員培訓(可集中或分散使用)。每年進行一次單項教師基本技能競賽,對獲獎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著力推進“教研、科研、培訓三位一體”。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及培訓工作的研究,圍繞當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存在的重難點問題,對課程與教學管理、課堂教學改革、評價與考試改革、學生學習質量分析與指導、農村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等帶有全局性的教育教學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將研究成果引入培訓課程,使培訓課程和內容更加符合中小學需求和干部教師專業發展需要,提升培訓質量。
2.完善骨干教師培養體系,做大做強“雙名”隊伍。充分發揮首都教育資源的優勢,進一步加強各級各類骨干教師的培訓培養。每年選派15名優秀干部、市級學科帶頭人、市級骨干教師等到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名優中小學校進行脫產、做訪問學者或浸潤式培訓;每年選40名市級骨干、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干班主任、區級骨干教師等拜北京市名師為師,長期學習,接受指導;每年選派150名區級骨干等教師參加北京市研修工作站或脫產研修班學習。繼續以“名師工作室”為依托,實施“十、百、千”名師帶動引領工程。在目前23個名師工作室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所有學科以及校長工作室,充分發揮名優干部、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分級、分類組織開辦骨干校長、骨干班主任、各學科骨干教師高研班。5年內,為所有區級骨干以上教師、班主任提供一次脫產學習或高級研修的機會。
3.加強管理與引導,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要求國家級骨干教師、區學科首席教師、北京市特級教師、北京市學科帶頭人做到“八有”,即:一有三年自主發展計劃,明確發展目標、完成時間、保證措施;二有培養對象,每三年為一個周期,相對固定1—3名青年教師為傳、幫、帶的對象;三有教科研課題,每三年至少主持1項教育教學研究課題;四有研究課、示范課或專題學術講座,每學期至少有一節(次)區級以上的研究課、示范課或專題學術講座;五有研究室或工作室,定期進行區內外的研討和交流,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六有論文成果,每年至少要有一篇高水平的論文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七有論著成果,在任期內至少獨立承擔或與他人合作撰寫出版教學論著;八有網頁展示,在順義教育信息網上有自己的專欄,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學成果。市級、區級骨干教師參照上述標準執行,任期內優秀校長、市級骨干教師、區級學科帶頭人、十佳班主任至少完成“五有”目標;區園丁新星、區級骨干等至少完成“四有”目標。各級各類骨干完成以上目標作為參評下一屆骨干的必要條件之一。
4.完善校本培訓方式,充分發揮學校培訓主陣地的作用。進一步擴大“優質校”建設項目,選擇12所學校參加“優質校建設工程”。繼續鼓勵學校充分利用區內外、校內外的優質資源,與大學、教育科研機構建立聯系,聘請有關專家指導,建立教師發展基地學校。鼓勵教育聯盟、組團及其他不同的學校之間組成“校本培訓協作體”開展校本培訓,發揮不同學校特長,實現優勢互補。鼓勵、支持各學校以特色校建設為抓手,組織開展專題式校本培訓,推動學校教師整體發展。校長是校本培訓的第一責任人,是學校教師專業發展的主要負責人。區教委將把各學校校本培訓開展情況、教師專業發展情況納入優秀校長的評選條件。
5.加強學歷提高培訓,進一步提升在職教師專業水平。鼓勵在職教師進修與任教學科相關的學歷或學位。
(四)以均衡發展為目標,切實加強農村學校教師隊伍建設。
1.優先解決農村學校教師編制問題。根據學校崗位需求和教師發展需要,優先安排農村學校超編人員參加相應的培訓;全區統一協調解決師資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每年新分配的大學生優先滿足農村中小學;鼓勵優秀師范畢業生到邊遠地區學校任教。針對農村中小學總量超編,師資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各學校要加強編制管理,規范校內機構設置,科學合理設置管理崗位,按照編制標準配備教職工。
2.實施城鄉教師交流制度。組建城鄉教育聯盟、組團,各單位要支持、鼓勵北京市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我區首席教師、學科帶頭人在完成本校教育教學任務后,到本區內聯盟、組團或手拉手學校跨校兼課或指導教學。區教委給予交流人員相應的課時補貼,具體的發放辦法由原學校制定。對教學質量高,獲得普遍好評的兼課教師,每年給予一次性獎勵。繼續執行城區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務一般應具有在農村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建立干部輪崗制度,定期組織城鄉中小學干部交流、輪崗。
3.各項有關政策向農村地區教師傾斜。在組織各類培訓、研究、指導時,優先安排農村學校干部教師參加。在區級首席教師、學科帶頭人、園丁新星、骨干教師等評選時,同等條件下,農村中小學教師予以優先。年度考核優秀指標向農村地區學校教師傾斜。對長期在農村地區從教,且貢獻突出的干部教師給予獎勵。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地區學校優秀干部教師的宣傳力度,激勵廣大干部教師愛崗敬業、為人師表。
4.改善農村學校教師生活條件。進一步改善農村學校教師的辦公、生活、交通等待遇條件,實現所有農村地區學校通班車。按較高標準改造教工宿舍、食堂,完善淋浴等衛生設施。完善農村教師工資傾斜政策,堅持發放績效工資偏遠地區工作津貼,穩定農村教師隊伍。
(五)以激勵機制為助推,促進干部教師專業持續發展。
1.進一步完善優秀校長、骨干教師選拔、管理和獎勵辦法。每3年評選一次區級優秀校長、首席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綠港杯十佳班主任,實行3年任期制,期滿后重新認定。加強對各級骨干教師管理與考核,對不稱職的優秀校長、各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等,按有關規定取消其有關稱號。對優秀校長、各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實施獎勵制度。給予優秀校長一次性獎勵5000元。在績效工資中設骨干教師專項津貼,標準分別為:北京市學科教學帶頭人400元/人·月;北京市骨干教師200元/人·月;順義區學科首席教師400元/人·月;順義區學科教學帶頭人200元/人·月;順義區十佳班主任200元/人·月;順義區園丁新星150元/人·月;順義區十佳班主任提名150元/人·月;順義區骨干教師100元/人·月(特級教師、特教津貼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享受骨干教師津貼的,如同時具有2個及2個以上榮譽稱號,只享受最高的津貼;全年按10個月計發)。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逐步提高獎勵標準。
2.為各級骨干干部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支持。對承擔市級以上規劃課題的干部教師提供科研專項經費,每項課題1萬元。設立教育教學發展貢獻獎。對獲得北京市教學質量成果獎的干部教師,在國家或國際學術評比(交流)和教育教學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教師,在國家或國際舉辦的各類競賽活動中獲得重大獎項學生的指導教師及所在學校,在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管理實踐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干部、教師和學校給予獎勵。建立定期外出學習考察制度:北京市特級教師、區學科首席教師和國家級骨干教師每3年可有一次半個月左右的出國考察培訓;市級學科帶頭人每3年安排半個月左右的外出考察培訓;市級骨干、區級學科帶頭人每3年安排一次教育考察或學術交流。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教師隊伍建設的領導、管理和服務。
成立由區教委主任任組長、區教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區教委有關領導為成員的干部教師隊伍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政策、籌措經費,做好干部、教師的調配,城區教師到農村支教的安排,城鄉干部、教師交流的組織管理等各項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進一步完善《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意見》、《順義區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細則》、《順義區師德標兵評選及獎勵辦法》、《順義區中小學首席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園丁新星選拔、管理和獎勵辦法》。制定《教育人才引進管理辦法》、《城鄉教師交流指導意見》、《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辦法》等文件,為隊伍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三)進一步加大隊伍建設的經費投入。
確保每年干部培訓經費和專任教師培訓經費足額到位,并隨著教育事業發展逐步提高標準。進一步加大教育人才引進資金投入,加大對學校的投入,改善辦學條件,不斷優化教師的工作環境。
(四)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完善教師隊伍建設專項督導制度。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把本意見落實情況納入對各鎮政府、有關委、辦、局年度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督導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定期督查各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情況。要將農村學校、普通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情況作為督查重點。把教師隊伍建設情況作為考核校長、評估學校的主要指標。
四、本意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來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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