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政辦發〔2012〕34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關于推進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施行。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關于推進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工商局積極爭創“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區)”的工作部署,按照《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區)評估辦法》通知精神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商標戰略對促進品牌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確立商標戰略的總體要求
北京市深入實施商標戰略、推動首都品牌經濟的總體要求是: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升首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區域經濟核心競爭力為目標,深入實施商標戰略,積極營造有利于商標培育發展的法制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加快形成“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推動、社會支持”的商標發展機制;大力加強商標品牌基地建設,重點培育優勢產業商標集群,努力在全國形成一批代表首都產業和區域優勢、代表北京企業形象和競爭力的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全面提升首都品牌經濟發展水平。
近年來,我區按照“發展品牌經濟、打造國際商貿中心”的總體要求,堅持“環境吸引品牌、政策撫育品牌、市場推進品牌”的工作思路,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加大扶持保護力度,企業參與品牌創建的意識顯著增強,品牌戰略實施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全區擁有注冊商標37389件,中國馳名商標19件、北京市著名商標48件,商標工作成效顯著。然而,與全國商標戰略實施先進地區相比,我區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現在:商標梯次尚未形成,品牌建設缺乏專業指導,市場主體商標意識亟待增強,商標在提升企業、產業和區域核心競爭力中的作用有待進一步加強。全區企業要充分認識實施商標戰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有效措施,通過實施商標戰略,提高產品或服務的品牌形象和市場占有率,使商標戰略真正轉化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促進我區區域經濟的全面發展。
二、建立健全保障機制,實現商標戰略的階段工作目標
東城區深入實施商標戰略、推動區域品牌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目標是:到2015年,全區商標注冊、使用、發展及保護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商標品牌,品牌企業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
(一)發揮行政服務職能,加強商標注冊指導和品牌培育工作力度。
以自主品牌開拓市場,結合東城區歷史文化資源豐富和特色文化街區多的特點,加大文化創意產業的商標注冊與保護,逐步拓寬示范工程領域,力爭培育評定一批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工程建設先進單位(或組織)和先進示范企業。
(二)積極推進老字號商標振興和公共資源商標注冊,服務區域歷史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在對東城區傳統老字號商標注冊普查的基礎上,加大對老字號企業在商標注冊、運用、管理和維權等方面的指導力度,提升老字號商標品牌價值,促進老字號企業再度輝煌。
(三)初步形成商標戰略發展的梯次建設。
注冊商標申請量年增長20%以上,力爭全區注冊商標總量2015年突破50000件。重點出口企業在主要出口國擁有境外注冊商標。建立商標品牌培育數據庫和國家、市、區三級商標培育梯隊,形成“注冊商標→東城知名商標→北京市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梯次儲備培育發展模式。
(四)不斷提高知名商標數量。
啟動“區域經濟百強企業高知名度商標培育行動”,力爭2015年中國馳名商標總量達到25件以上,北京市著名商標總量達到60件以上,每年評定東城知名商標10件。
(五)商標品牌產業布局合理。
文化產業、高科技產業和高端服務業商標品牌有突破性發展,力爭在歷史文化街區品牌創建工作中率先實現集體商標注冊零的突破,使品牌注冊在東城區重點產業中布局更加趨于合理。
三、強化多元參與,保障商標戰略措施實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1.在東城工商分局成立實施商標戰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商標戰略實施工作,成員單位有:東城工商分局商標科、各工商所、商標協會、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消費者協會。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東城工商分局商標科。
2.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商標科負責鼓勵和引導企業樹立商標意識,做好中國馳名商標、北京市著名商標、東城知名商標的培育、指導、推薦、申報和認定工作。與其他省市主管部門建立區域聯合執法與協作網絡,開展跨區域商標維權,建立統一協調的商標行政保護體制。
工商所負責協調所在地區街道辦事處或地區其他組織,積極開展轄區內的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商標注冊、使用、維權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初期培育的具體指導。
商標協會負責商標專業人才的培訓,行業規范發展和對商標專業代理機構的自律指導。
私營個體經濟協會負責鼓勵和引導私營個體經營者提高商標注冊意識,提高商標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組織、協調私營個體經營者加強國際商標的海外注冊。
消費者協會負責消費者的商標投訴維權,就消費者的商標侵權投訴加強與政府行政管理機關的聯系。
(二)加強品牌經營人才和機構的培育。
1.加強與中介服務機構、科研院所的溝通協作,做好企業商標管理、商標事務代理專業人才的培養工作。
2.成立“品牌建設專家顧問團隊”,成員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中華商標協會、中企商標中心等部門專業人士組成。通過開展調查研究,為全區品牌創建工作提供高層次的咨詢指導和方向引領。
3.加強商標管理、品牌策劃等專業服務機構的培育和引進。培育和引進適當的知識產權專業機構,提供商標注冊、保護、知名度提升、產品市場占有率提高等全方位策劃服務。
(三)多措并舉助推品牌創建活動。
1.通過培訓、座談等多種形式指導和協調各街道辦事處、經濟功能區管委會開展品牌創建活動。大力實施“請進來、走出去”戰略,組織知名品牌企業外出學習交流,開拓視野、借鑒成功經驗。
2.品牌建設專家顧問團隊定期組織座談研討、溝通指導和交流聯誼等活動。
3.每年召開全區品牌經濟大會,總結工作、推廣經驗,努力營造良好的品牌創建工作氛圍。
(四)加強對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工程的政策扶持。
自本意見施行之日起,對新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北京市著名商標、東城知名商標及新申請國際商標注冊、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注冊的(以商標注冊證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的起始日期為準)給予獎勵。補貼獎勵政策如下:
1.對于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北京市著名商標和東城知名商標企業分別頒發35萬元、15萬元、3萬元的品牌宣傳獎勵資金。以下情況不予重復獎勵:復審后的北京市著名商標及東城知名商標;當年既被認定為北京市著名商標又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以高一級別的獎勵標準為限。
2.對于通過馬德里注冊體系進行商標國際注冊并取得國際商標注冊證的出口企業,每件注冊商標給予2000元的補貼獎勵。
3.對于新申請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并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補貼獎勵。
上述補貼獎勵的商標注冊主體限于依法登記注冊,稅務、統計地址均為東城區的經營主體和其他組織。
(五)制定商標戰略實施工作措施及細則。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品牌創建工作進程,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及時調整、修訂各項品牌創建工作的措施及實施細則。
四、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實施。
來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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